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我区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加快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步伐,特提出年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围绕幸福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为契机,以现有建成区挖潜增绿为基础,以扩绿为关键,加大绿地建设、改造和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巩固提升绿化景观;深化完善园林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绿化管理全覆盖、精细化和高品位;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推进社会绿化共建步伐,确保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二)任务目标:新建绿地6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20万平方米;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万株,其中城区乔木栽植5万株;高标准改造充实提高原有绿地40万平方米;发展区级花园式单位(小区)13个;完成草花栽植摆放300万盆(株)。
一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健全绿化管理长效机制。修订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细化管理内容和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完善绿化养护经费核拨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到养护有标准,考核有依据,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奖罚分明,通过各种措施调动绿化管理工作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结合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绿化监督管理二级平台,实现对绿地的全面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彻底消灭绿化养护管理的真空地带,构建纵向到底、横行到边的城区绿化管理立体网络,确保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区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鲜花进城工程。围绕迎接等重大节日及陶博会等重要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花卉布置工作,区园林部门、城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镇要在公园、广场、重要道路、单位、小区门前栽植摆放各类草花300万株,营造隆重热烈、喜庆祥和的欢乐氛围。
三是改造提升原有绿地。区园林部门要利用春季对城区公园、游园、道路绿地缺株断垄、土地进行苗木补植,增加乔木数量、宿根花卉,完成20万平方米绿地的充实提高任务,消除黄土不露天现象;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区园林部门,共同完成13处街头游园的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城区绿化景观效果。
四是全力做好美国白蛾防控工作。区园林部门,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镇(城区部分)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防控工作协调统一和防控方案的落实,并做好长期防控的思想准备。完善全社会群防群治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前做好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随时防治,力争将虫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实现有虫不成灾的总目标。要健全完善长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区园林部门要加大美国白蛾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及考核验收,严格按照制定的城区美国白蛾防控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实行日常抽查与年终考评结合的考核办法,日常抽查得分累计列入年终政绩考核,并与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挂钩。
社会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广乔木造景,大规模栽植树木,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万株。
一是抓好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绿化建设及充实完善工作。要依靠驻地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区通过拆旧建绿、拆墙透绿、破硬造绿、见缝插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措施,进行以乔灌木种植为主的绿化美化活动,新建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40万平方米。以种植草坪为主的庭院、居住区,要多栽植乔木和常绿树,丰富绿化景观;建设年代久、绿化档次低的单位庭院、居住区,要在原有绿化基础上逐步更新改造,充实提高原有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40万平方米。
二是推动镇村(居)绿化协调发展。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实施森林围城工程,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大力植树造林,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对建制镇范围内非耕地进行绿化覆盖,重点完成青年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唐家山生态绿化一期工程。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积极开展村庄绿化及旧村改造小区绿化达标活动。要建立健全园林专业管理队伍,实现镇驻地绿化的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三是继续大力开展各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年内发展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3个,区级花园式单位(小区)13个,同时对各级花园式单位(小区)实行动态管理,对管理不善、绿化质量下降、不达标的单位给予摘牌。
四是区旅游部门、有关镇要抓好风景名胜区的文明景区创建工作,同时要抓好景区绿化工作,新建风景林地绿地面积8万平方米,种植乔木6万株。
五是开展绿地系统普查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在3月底前完成对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地系统的普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园林绿化资源的底数,准确掌握全区园林绿地资源的分布情况,为全面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提供科学、详实依据。
一是优化绿地植物配置结构。通过实施乔木进绿地、增彩工程,加大城市林荫道路、林荫公园、林荫庭院小区、林荫停车场建设,重点在城区主干道、城市公共绿地、庭院和居住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开展大规模“增绿添彩”植树活动,增加建成区乔木种类,优化植物配置结构,构建更加生态的植物群落。年内增加乔木5万株,色叶树种2万株。
二是要大力发展城市立体绿化,提倡屋顶、阳台绿化,有条件的都要进行垂直绿化,提高城市的俯视绿化效果和城市空间的绿化效益。
三是要特别重视发展节水型绿化,多种乔木,适量植草坪,选用耐旱、节水、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植物,同时积极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城市绿化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作、民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绿化任务,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与区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制定本年度绿化工作实施细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全区绿化重点工程拆迁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考评。对完成任务好、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力、未完成的单位,区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方位进行宣传发动,广造舆论,真正使绿化意识深入单位,深入人心,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关心绿化,人人绿化家园”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绿色储蓄”理念,采取认养捐建、军民共建、栽植纪念林、纪念树等多种群众乐于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义务植树活动。园林部门要加强与建设、规划、财政、市政、环卫、林业、旅游、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有效协作,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驻地单位、企业法人的绿化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完成今年的绿化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区财政要在预算中安排相应的绿化建设和管护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努力探索并形成多元化的绿化投资机制,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发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多方投资,共同建设,多渠道筹措绿化建设和管理经费。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绿化,增加绿化建设资金来源。
(四)绿线管制,依法治绿。对规划中已明确的绿化用地要确定四至范围,实行绿线管制,保证绿地按规划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中绿化建设的审批程序,实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按规定配套建设绿化;完善建设项目绿化验收制度,建立绿化易地补偿制度,达到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对确实不能达到绿化标准的各类建设项目,由政府统一收取易地绿化费用用于绿化建设。加大对违法砍伐、移植、修剪、毁坏树木,挤占绿地、改变绿地用途,违章绿化设计、绿化施工的查处力度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及时查处毁绿、占绿、砍伐树木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绿化成果不受侵害。加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管理,严格按照《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办法》,加强绿化设计、施工、养护市场管理,对无证施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培育秩序良好的城市绿化市场,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近年来,东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十”提出的“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党中央“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生态发展理念,坚持“工业强市、文化兴市、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高度重视城乡绿化工作,积极动员全市人民投入到绿化造林中去,美化“歌山画水新东阳”。全市紧紧围绕打造“森林东阳”的目标,积极组织平原绿化“1818”行动和“四边三化”、“五水共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美丽县城建设、横店风貌提升和美丽城镇建设,大力实施绿色公路、绿色河道、矿山复绿、工业园区绿化等绿化工程,建设绿色精品线、精品村,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绿化委员会是各级政府设立,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各地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造林绿化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发动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美化生态环境。以前绿化委员会按常规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主任,农办、建设、规划、交通、水利、林业、民政等单位领导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绿化委工作由绿化办运作,仅仅是向上级汇报绿化总结及有关数据。国土绿化,林业、建设、交通、农办、水利、镇乡街道、开发区各自为政,其中市农办负责“四边三化”、“ 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局负责城市建成区绿化,交通局负责除建成区外公路边沟线以内绿化,水利局负责河道绿化,林业局负责农村森林系列创建工作和山林培育管理,民政局负责生态墓地绿化,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绿化。市绿化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管理职能“缺位”,形同虚设,绿化规划缺乏相互协调,绿化技术缺乏统一标准,技术人员专业水平有限,绿化效益低下,不能形成绿化合力。
针对绿化管理体制存在的各种弊端,东阳市委将深化绿化管理体制改革列为2016年度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n题,市林业局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外出考察、深入基层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干部群众的建议意见,向市领导请示汇报,数易其稿,制定了深化绿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经东阳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东阳市委召开千人的市乡村三级干部参加的全市绿化大会,下发了《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绿化管理体制的通知》。
深化绿化体制改革,以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的绿化管理体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提高绿化办事效率,降低绿化成本,加快推进东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园林)城市步伐,建立高质量的生态环境、形成优美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的品位和档次,提高城市的知名度,促进“两美东阳”、“森林东阳”建设。
通过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市绿化委员会级别,强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建立健全市绿化统筹协调机制,统一和协调全市城乡绿化。按照省委书记夏宝龙提出的“书记亲自抓绿化”要求,全面提升市绿化委员会的级别,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任主任,市委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城建、交通、农业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农办、财政、建设、规划、交通、水利、林业、民政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绿化委员会,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首创。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市林业局局长任市绿化办主任,市建设局、交通局、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市绿化办副主任,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市绿化办常务副主任,并从相关部门抽调若干名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办公。同时强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对涉及全市绿化事业发展的职能进行整合,统一划入或委托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
“绿色图章”即“城市绿化规划审批专用章”,是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的绿化规划方案进行审核的签章,是提高城市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手段。市绿化办负责组织全市绿化建设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的认证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作为发改、规划等部门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对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绿化建设项目(含建设项目和住宅区开发建设项目中的附属配套绿化建设项目),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批和质量验收,出具绿化工程项目质量验收单,各部门单位和镇乡街道按职能分工具体负责绿化项目的实施。重点工程验收时,把绿化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乔木绿化不到位、树种偏少、绿地率低的工程验收不予通过。
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绿化、公共绿地认建认养、道路两侧绿化、河道绿化、农田林网绿化、平原绿化等系列政策,经绿化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完善绿化规划,提高绿化规划的合理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双城创建的需要,统筹编制东阳市绿地系统规划、国家园林城市创建规划、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规划,与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对接。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各镇乡街道核定并记录单位和个人参与义务植树情况,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植树造林、认建认养树木绿地、参与养护管理、绿化宣传、以资代劳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义务植树登记卡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聘请省市专家,成立东阳市绿化工作专家小组,组建东阳市绿化管理服务站,参与全市绿化项目的规划评审、检查和验收。开放园林绿化养护和工程建设市场,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国有、集体、个体和外商投资园林绿化建设,允许市内外具有相应资质的园林绿化企业通过公开招标,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和养护,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促进东阳园林管理走上产业化发展、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轨道。
为深入推进环境改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面提升东阳城乡绿化水平,东阳市委办下文,决定在全市开展“双城双创”三年绿化行动(2017~2019年),确定今后三年的重点绿化工程,具体落实到相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市绿化办进行任务交办,并负责督促落实。
三年绿化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双城双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总目标,投入10亿元,实施“双十双二十”绿化重点工程(创建10个省级森林城镇、改造提升10大绿色精品线个重要节点精品绿地、打造20个精品公园),启动500个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新建和改造提升200个城区街心公园,全市森林覆盖率从59.3%提高到61%,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从10.77 m2提高到15 m2,在三年内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实现“绿满东阳”。
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活动,三年内完成绿化造林2667 hm2,其中珍贵树种造林600 hm2(2017年造林227 hm2),彩色健康森林建设13333 hm2(包括森林抚育),新建或生态栽培复合经营香榧、青枣、油茶等主导的经济林667 hm2。
突出抓好城^公园、街道小区、街头绿地和闲置用地的绿化建设,重点打造20个精品公园,新建或改造提升200个街心公园和生态绿道105 km,满足城市居民出门500 m有公园绿地的需求,实现身边增绿、举目染绿、步步有景的目标。开展废弃矿山治理“三年清零”行动,三年争取完成矿山复绿15个,进一步改善城市周边环境。
深入实施“森林系列创建工程”。“美丽城镇”建设要实施“四个一”绿化工程:每个镇乡街道至少建成一个综合性公园、一条生态绿道、一条美丽街景、荣获一个“省级森林城镇”称号,突出集镇公园绿化、工业区绿化、通道绿化、闲置用地绿化及“三改一拆”复绿。村庄绿化要实施“五个一”绿化工程: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自然村建成森林村庄,建成一片以上珍贵彩色片林,做好一批水口树(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建设一条绿色干道,建好一个生态休闲公园。确保三年内全市省级森林城镇全覆盖,60%村庄成为东阳市森林村庄。
提高干道绿化水平,重点做好10条市级绿色精品线条镇乡级精品线改造提升,打造三七省道和四十省道绿化精品工程。推广泗渡溪治理模式,按照生态优先、湿地保护为重的原则,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保护好河堤防护林,注重绿道建设,改造提升15 km河道绿化,建设东阳江省级湿地公园和八达自然保护区。
加快推进南门广场、环城南路东入城口和迎宾大道与兴平路西交叉口等重要入城口的精品工程;加大投入,改造提升迎宾大道、怀鲁、歌山、虎鹿、湖溪、马宅、千祥等7个高速公路进出口的绿化水平;认线个入境口的节点绿化,以充分体现东阳区域特色。
今年秋冬全市绿色建设总体目标任务是“九大工程”造林10.6万亩、植树1290万株,林业生态“三大工程”人工造林14万亩。按牵头部门任务和责任分解如下:
责任单位:12县区政府,公路局、西宝高速管理所、铁路局工务段、310国道管理处、宝汉及宝天高速管理处、关中环线指挥部、市区铁路沿线整治办公室。
工作任务:1、完成公路绿化面积2000亩,植树22万株;2、重点抓好二级以上公路与河流交汇处景观绿化,陇海铁路至沿线绛帐、常兴、马家镇、蔡家坡、阳平等重点城镇景观绿化;3、宝平高速公路建设要做到绿化与建设同步进行,建成一段绿化一段,一次成林成景;4、启动与外省市交界处道路两侧绿化,指导相关县区按规划实施,建成绿色景观,绿化门户;5、铁路局工务段负责做好西大门西山段陇海铁路沿线、指导各县区按照一季建成一个精品绿化路段的总体要求,做好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全面规划,实施绿化贯通。新建通村公路要做到工程建设与绿化同步规划、建设和验收。
工作任务:1、完成北坡、西山段直观坡面、千河北坡及县城和重点镇周围坡面绿化提高5000亩,植树100万株;2、重点抓好北坡景观绿化提高;3、启动西大门西山段直观坡面生态景观绿化工程,使森林恢复不断向生态相对脆弱区推进。
责任单位:12县区政府,市河道委、冯家山水库管理局、峡管理站、石头河水库管理局。
工作任务:1、完成主要水系沿岸绿化5000亩,植树100万株;2、重点抓好二级以上公路与河道交汇处堤岸景观绿化,两岸近堤50米宽幅林带缺苗地带的补植补栽;3、启动西山段水土保持林营造工程,持续推进“有水则清”向重点水系纵深延伸,使等流域土壤侵蚀量逐年下降。
责任单位:金台、渭滨、陈仓3区政府,市河道委,市文化产业办,北坡、南山建委。
工作任务:1、完成城市绿地系统建设300亩,栽植乔木3万株;2、在城市中心区,重点解决人多的地方林多起来、楼高的地方树长起来、没水的地方先绿起来的问题,建设一批森林停车场和绿地广场,使市民出门500米范围有绿地广场可供休闲,实现人走树下、车行林中的绿化目标;3、建成市区3条生态林带:市河道委负责建设行政中心段林带,市文化产业办负责建成千渭之汇林带,石鼓山公园建设指挥部负责建成环石鼓山公园林带;4、加大城市东扩高压走廊生态增容力度,采取见缝插绿、加密、立体绿化等措施,增加区域绿量。显要区域成片大量栽植市树市花,使之在市区的栽植量逐年提高,形成特色景观林;5、持续抓好社区绿化、住宅小区楼盘立体绿化,提升城市生态容量。
工作任务:1、完成9个县城及50个重点镇绿化提高500亩,植树5万株;2、镇政府所在地要全面绿化。按照建成县城副中心的要求,结合关中重点镇工程建设重点抓好阳平镇、县功镇、蟠龙镇、蔡家坡镇、柳林镇、长青镇、常兴镇、汤峪镇、法门镇、绛帐镇、凤州镇、东南镇等12个重点镇绿化补植提高;3、各县区工业园区都要建设防尘林、防污染林,注重厂矿企业周边绿化和环境整理;4、县城要在建设特色林上下功夫,凤翔突出柳树、麟游突出国槐、太白突出云杉,其他县城也要结合各县自然条件等文化特色等建设特色林。
责任单位:12县区政府,市文明办、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办。
工作任务:1、完成生态家园绿化2500亩,植树28万株;2、林业部门组织启动沿线“三化一片林”板块推进工作。重点抓好扶风、“三化一片林”40个重点村的绿化达标,通过省上验收。对林改已明晰产权的荒山荒地及时跟进植树造林,对农民进城后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上的林木,及时加强保护;3、扶贫开发部门重点抓好农田林网建设,农田林网覆盖率达到10%以上和抓好整村扶贫搬迁绿化;4、国土部门抓好旧宅基地复垦绿化;5、交通部门抓好通村道路绿化;6、市委政研室突出抓好新农村绿化;7、环保部门抓好14个乡镇、266个村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工作任务:1、完成20个旅游区入区道路及坡面林带绿化补植提高300亩,植树3万株;2、重点抓好人文景区古树名木文化展示,著名景点地方名贵苗木成片高规格栽植和旅游景区植被处治理绿化;3、抓好自然景区出入口道路特色林建设,实现绿化全线、抓好景区服务区景观林建设。
工作任务:1、完成核桃、花椒等秋季建园面积5万亩;2、重点抓好标准化示范园、良种采穗圃建设,不断提高干杂果产业良种化率;3、加大山区低产干杂果经济林改造力度,提高单产、提升品质、打造品牌,延长产业链;4、加强核桃、花椒秋冬季管理,新建园重点做好越冬防冻害工作,老园做好土壤管理,消灭越冬害虫。
工作任务:1、全面完成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人工造林14万亩;2、高质量完成涉及重点区域的景观生态林营造,既满足生态林要求,又注重提升未来森林景观效果;3、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等安全保护工作,巩固绿化成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实施造林绿化、建设绿色的思路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国家森林城市新的起点上,深入持续推进绿色建设,朝着生态文明示范市目标迈进,为率先发展、社会和谐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环境。年秋冬全市绿色建设要紧紧围绕实施流域西山段绿化规划和北坡绿化规划,集中抓好千河沿岸绿化治理、北坡南山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三横五纵一环”(三横:西宝南、中、北三线,五纵:法汤路、眉麟路、岐蔡五路、麟留路、212省道,一环:关中旅游环线)道路绿化、市区出入口及郊区绿化、县城及重点镇园林城镇建设、工业园区绿化环境建设、人文景区生态文化林建设等重点工程,使“四沿”绿化由交通、水系沿岸重点区段绿化向全线贯通延伸、县城绿化向重点镇及工业园区绿化全面达标延伸、重点台塬坡面绿化向森林化标准延伸、市区绿化向背街小巷和城市出入口延伸、景区绿化向生态文化林建设目标延伸。一是要按照市区出入口和县城周围生态景观绿化质量提升和生态增容的要求,加大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力度。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选择适生乡土树种和大苗;对立地条件差的绿化地段,要选择抗逆性强的树种和容器苗造林、大苗带土球栽植、抗旱节水整地、使用菌根剂或保水剂、地膜覆盖、直播造林等措施,确保造林绿化成效。二是50个规划镇绿化要基本达到省级园林城镇标准。金河工业园区、姜谭工业园区、陈仓工业园、长青工业园、蔡家坡工业园、霸王河工业园、绛帐工业园、草碧建陶工业园等园区绿化覆盖率要初步达到25%以上。三是全面启动西大门西山段绿化工程。水系沿岸、重点坡面等绿化要针对绿化治理特点,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并举,乔、灌、草合理搭配,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相结合,使两岸花果飘香,营造绿色长廊。四是北坡、二级以上道路与河流交汇处等重点区域绿化要进一步向生态景观绿化推进,实现既绿又美。继续重点突破植被处绿化。五是在山区持续推进核桃、花椒为主的“双百万亩”干杂果基地建设,加快增绿增收步伐。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现代化生态园林大城市的战略部署,把造林绿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基础工程、富民惠民的德政工程,把绿色建设作为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长期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2、抓早动快,注重质量。要抓住今秋土壤墒情好的有利时机,早规划安排,高效率实施,把树栽在最有利于成活成苗的时期。要针对针叶树多适宜秋季栽植的特点,适当扩大陡坡面针叶树混交栽植比例。要切实做好新栽树木的浇水管护和冬季防冻技术处理,确保成活成苗,提高绿化质量。
为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推进城南新区建设,绿化美化县城,切实改善县城人居环境,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县委、县政府决定组织第六次县城绿化会战,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全力打造水绿*的特色,坚持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布局合理,覆盖全面,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
今年第六次县城绿化会战的主要目标是: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25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3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2%。创建绿化达标单位10个,达标小区10个,省级园林式单位1个,省级园林式小区1个。围绕上述目标,今年第六次县城绿化会战实施6类40项工程,投入资金7000万元。
(一)公园建设工程。投入资金3300万元,高标准建设新区公园、森林公园、新兴大桥桥头公园、金沙湖一期工程、龙湖公园等公园绿地,逐步形成绿量充足、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开放式生态景观。
(二)道路绿化建设工程。投入资金1500万元,重点实施新兴路、大关南路、跃进路、射阳河西段风光带、204国道等主要干道的绿化。
(三)县城绿化提升工程。投入资金200万元,重点实施城中公园、人民广场、主要道路节点、铁军广场等绿化景点建设。
(四)住宅小区绿化达标工程。计划10个住宅小区绿化达标,投入资金1000万元。清华名仕园要建成省级园林式小区,*、*豪苑、天宇华庄必一体育官网下载、澳洋欧洲花苑、东方广场、城中花园等要确保建成绿化达标小区,力争建成省级园林式小区;*花苑、*明苑、*花园等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住宅区,要按照绿化达标要点,进一步提高整体绿化水平。
(五)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工程。计划10个单位庭院达标,投入资金500万元。县教育局要确保建成省级园林式达标单位,检察院、公安局、人武部、交通局、粮食局、劳动局、卫生局、审计局、*工业园等单位要确保建成绿化达标单位。其他有创建目标的单位要积极参与会战,确保完成任务,努力营造处处见绿、处处有景的宜人环境。
(六)纪念林地绿化建设工程。由党群、宣教、政法、农水、财贸、工交等六大口,实施6个纪念林地,投入资金500万元。对落实会战任务的六大口纪念林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对照时间节点,尽快落实到位,确保形成绿化会战热潮。
加大绿化养护管理改革力度,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切实改变过去重栽轻管的状况,不断提高苗木存活率和保有率。对绿化的管护具体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单位(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由单位小区自己负责;招标发包的绿化工程养护由中标单位负责;对养护期满的绿化工程绿化由建设局对外发包,确定管养单位,逐步推向市场。二是沿主、次道路的各部门、单位和社区、近郊村,要与绿化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签订门前绿化管护责任书,承担平时管护和毁损赔偿责任,切实把门前绿化管护工作落实到实处。三是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公安、建设部门对毁绿、损绿,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要严处重罚,坚决予以打击。四是教育县城广大市民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绿化家园靠大家的意识,自觉爱护城市花草树木和园林设施,真正形成文明、健康、和谐的绿化氛围。五是切实加强绿化管理队伍建设,深化内部改革,逐步形成建设、管理、养护分开的格局。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第六次县城绿化会战的总部署,抓住今年春季绿化黄金时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成包干任务园林绿化。今年绿化建设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月6日—3月10日)宣传发动。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城联动,造浓绿化建设的强烈氛围,掀起大搞绿化建设的热潮;第二阶段:(3月11日—4月30日)组织实施。集中优势力量突击五十天,全面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第三阶段(5月1日至12月底)考核验收阶段。以完成时间、完成量、成活率为主要内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优罚劣,确保绿化会战取得圆满成功。
*镇、*镇、开发区和建设、交通、水利、国土、林牧等部门是县城绿化建设的重要部门,要把绿化建设当着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各镇区、部门必须紧密配合、联动操作、合力推进。*镇、*镇、开发区要把本区域绿化建设的任务当着份内事,抓紧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县主管部门抓好城南新区市政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开发区要结合县城规划,抓紧实施内部绿化工程;郭墅、三灶、新沟等县城周边镇要按照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扎实搞好县城防护林建设;建设部门要超前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负责落实好建成区的绿化任务,重点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国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帮助相关镇区、单位、部门落实绿化用地指标;交通部门要抓好交通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工程;水利部门要实施好河道两岸绿化建设。
今年列入政府实施的绿化工程,要通过规范的招标程序,组织高资质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建设部门的规划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各部门和单位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会审,审批后方可施工。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有率,县绿化管理部门要跟踪督查验收。建设部门要做好各部门和单位绿化建设技术和实施方案指导工作,要做到有请必到、有求必应,直至部门和单位绿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县城绿化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省人大通过的《江苏省绿化管理条例》,对全民义务栽树、单位小区绿化达标、认建认养认管绿地、城郊绿化、闲置土地绿化、拆违建绿、“门前五包”、立体绿化和公路、河渠绿化通道建设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具体是:住宅小区绿化资金由开发企业负责,单位达标绿化资金由所在单位负责,镇区绿化资金由各镇区负责,县城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绿化资金由政府筹建落实。财政局要按规定足额收取义务植树统筹费(5元/人),专款用于县城绿化建设;同时鼓励县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资、捐树,集中用于县城绿化建设,也可在适当的地段(块)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筹集绿化经费。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方针,着力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提高县城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支持、部门共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的原则,以重点道路景观建设为纽带,形成特色突出、类型丰富、功能完备、绿化优良的县城绿地系统,不断完善县城功能,提升县城品位,美化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使全县园林绿化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健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以扩大建成区“三绿”(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指标为重点,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化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建设格局。通过规划建绿、拆墙透绿、拆违复绿、垂直挂绿等途径,力争2011年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达到91.2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绿地面积45.7万平方米、在建单位绿地21.6万平方米、在建小区绿地23.9万平方米)。使县城建成区绿地总量达到289万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4平方米,绿地率达到23.3%,绿化覆盖率达到26.4%。充分展现“枸杞之乡、冶金重镇、物流之都、金岸明珠”风貌,成为最具特色、最有魅力、最富活力和“塞上江南”风光的滨河生态水韵县城。
1、完善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严格根据县城总体规划,按照创建园林县城标准,编制《县绿地系统规划》,进一步细化各类绿地规划,确保县城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单位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景观绿地总量适宜、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早日形成县城绿地与绿地相融合、公园绿地与广场绿地相补充、新区绿地与旧城区绿地相结合,拥有优质人居环境、系统完善、功能合理的县城绿地系统。
2、加强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加大绿化管理执法力度,制定出台《县县城绿化管理办法》、《县县城绿线管理办法》等相互配套的法规和政策,实行“绿线管理”和“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县城“绿线”内的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县城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绿化规划留足绿化用地。建设项目要与配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绿化标准的不得竣工验收。
3、加强绿化执法管理。严格按照《森林法》、国务院《县城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侵占绿地、任意砍伐树木、损坏绿地、违章搭建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严格处理,巩固绿化成果,确保县城各类绿地树木花草生长良好、设施完善、环境优美。
1、突出地方特色,保护历史文化。依托自然水域、交通枢纽、人文景观等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枸杞的历史文化内涵。高标准建设枸杞博物馆、图书馆、体育文化中心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体育设施,使之成为县城新亮点。
2、加大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活动要与县城街道改造整治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公共环卫设施投入力度,完成滨河路、新区正大路、育才路、富康路、富民路等200个果皮箱的安装,在城乡结合部增设30个可移动封闭式垃圾箱,新区增设10个地坑式垃圾箱,彻底清理整治随意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物料等现象,清除卫生死角,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差的问题。2011年重点对宁安东西街、宁安南北街、平安东西街、正大路、团结路、裕民街、人民广场、富康广场、南河子公园等区域沿街建筑物外立面进行改造美化、亮化。对平安东街、宁安南街等区域沿街部分单位、大型宾馆、商场外立面安装亮化设施,达到整洁、美观效果。对县城区域道路按时清扫保洁,街道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质量达到“五净”(路面净、边角净、人行道净、绿地净、设施净)、“五无”标准(无垃圾堆放、无果皮纸屑、无砖头瓦块、无积水、无卫生盲区)。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出入口卫生清理,县城街道、广场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3、严格保护县城古树名木。认真贯彻落实《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案,严禁各种破坏古树名木行为。采用先进技术,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害防治,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特征。
4、加强县城户外广告管理。制定和完善县城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各类广告设置和制作,使县城户外广告设置合理、视觉效果良好、整洁美观。结合县城街道改造整治活动,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改造所有沿街营业房门头牌匾、店招、门楣,制作规格、颜色、材质要与建筑物环境相协调;拆除沿街建筑物上各类破旧和违规广告牌匾;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县城各类牛皮癣广告;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分别负责清理加入各自网络系统的各类办假证电话号码。
1、公共绿地建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计划新增公共绿地45.7万平方米。其中:县城新区富民街9.5万平方米、正大路13.2万平方米、中央大道华诚首府段3万平方米、枸杞加工城10万平方米、国际枸杞交易中心10万平方米;结合老城区改造和新区绿化新建小游园多处,每处绿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达到服务半径500米范围内建有一处小游园(公园)的要求。
2、道路绿化。县城道路绿化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进行绿化,2011年县城新区富民路、正大路绿化率达到100%;对老城区平安东西街、宁安东西街、宁安北街、迎宾大道、团结路、正大路、育才路、滨河路等绿化不达标的街道,通过拆除街道两侧违章建筑、绿化改造,进一步提升档次,确保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达标率达到80%以上。
3、居住区绿化。县城新建居住区,要严格执行“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25%”的标准。对现有小区绿化不达标的,要将现有的空地、边角地带、建筑场空地进行绿化,除已有的道路、活动区外,都要栽树或种植草坪,做到无空地、无黄土。同时,对原有档次较低的绿化品种进行更新,对不合理的布局进行重新布局改造,提升档次,增种大树、珍贵乡土树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制定创建“园林小区”计划,并对绿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011年要争取有40%的小区建成“园林小区”。华诚首府、丽景豪城、红宝西花园、金岸家园、煜基·世方豪庭等居住区要全部达到“园林小区”标准,否则不予竣工验收。通过创建“园林小区”使在建小区新增绿地面积达到23.9万平方米。
4、单位绿化。充分挖掘单位庭院绿化潜力,增加绿地面积,见缝插绿,找缝栽绿,造缝增绿,想方设法利用边角的零星土地进行绿化造景,加大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单位”活动,对县城内新建单位的庭院绿化严格把关,按照绿化面积不低于30%的标准,保证绿化达标,争取有30%的单位达到“园林单位”,新增绿地21.6万平方米;对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单位,要督促该单位栽植树木或种植草坪,争取达标。绿化既不达标、又无空地的单位,积极采取腾地造绿、去硬添绿、摆放盆栽植物等办法,千方百计增加绿化面积。县绿化办要制定创建“园林单位”计划,将一些地理位置重要、面积较大、影响面广的单位列入重点计划,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给予这些单位专门的业务指导,帮助其科学规划,并对绿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新建的二中、职教中心、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中心、工商局等单位要严格按照“园林单位”标准进行绿化,否则按规定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
5、苗圃建设。大力发展绿化苗圃和绿化基地建设,提高绿化苗木自给率,在县林场建设苗圃地30万平方米,由县林场为县城绿化培育大规格优质苗木,确保县城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到90%以上,规格、质量全部符合县城绿化工程需要。
6、县城大环境绿化。加快县城大环境绿化,重点做好新堡镇、石空镇中心集镇的绿化改造和宁安、舟塔、石空、新堡等乡镇城乡结合部的绿化整治,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对流经县城的南河子、北河子、南星渠、柳青渠以及县城宝湖、东湖等水体沿岸进行绿化,突出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形成优美的县城水景风光带。
7、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植树参与度。工会、团委、妇联要开辟“共青林”、“三八林”、“新婚纪念林”、“成长纪念林”等义务植树活动。对未尽义务植树责任的公民收取义务植树以资代劳绿化费。继续实施以“认建、认养、认管”为主要内容的“三认”工作,做到人人参与县城绿化建设,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
1、合理布局公共绿地。切实抓好公园、街头绿地、游园建设,依据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的范围内建有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均匀布设一些小广场或小游园,形成等级布局合理的公共绿地分布体系,增加居民游憩场所,更好地发挥绿地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2、提升公园建设档次。对南河子公园进行全面改造,增加植物种类,提高景观树种的比例,引进常绿树种和稀有树种,栽植高大乔木和色叶灌木,形成色彩明亮的植物景观。绿化面积达到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
3、加强广场植物造景配置。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草相结合,补充完善人民广场、富康广场绿地植被,使绿地率达到60%以上。同时,在广场上增加建筑小品和雕塑等园林要素,并与周围环境协调搭配,充分展示“枸杞之乡”文化风貌。
1、加快县城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整治县城单位和个人小锅炉供热,改造县城供热管道,完善配套设施,燃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
2、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对宁安北街、裕民街、平安西街等主街道、人行道进行整体改造;美化、亮化宁安北街、裕民街、平安西街等沿街建筑物外立面,整治亮化沿街商业网点门头牌匾360块,安装LED亮光灯带3800米;完成县城宁安东街、宁安西街、宁安南街、宁安北街、平安街、裕民街1000盏高压钠灯改造,更换LED节能路灯。新建道路全部安装LED路灯,实现县城道路照明装灯率达98%以上,亮灯率达98%以上,不断增强城市夜间景观效果。
3、提高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突出抓好污水管网的改造与建设,形成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适应的污水集纳体系,管网面积普及率达到90%,污水进网处理率达到55%以上。规划建设污水厂再生水利用工程,确保县城污水集中排放,垃圾及时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率达到60%以上。加强县城水源地保护,采取综合措施改善水质,实现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新建公厕8座,确保县城每万人拥有公厕不低于4座;新建地坑式移动垃圾箱10座。
1、成立县创建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基本条件和自治区园林县城标准。
2、召开创建园林县城动员大会,落实指标任务,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目标责任书。
3、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书,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报县创建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和备案。
1、按照制定的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每季度向县创建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实施进度。
2、县创建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坚持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2011年11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对各自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收集和整理各种基础材料和数据,完善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工作档案。
认真总结全年创建工作,及时查找不足,提出下一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明年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打好基础。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林业、城建、发改、财政、公安、国土、环保、交通、水务、农牧、广电、卫生等部门以及宁安、新堡、石空、舟塔等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努力使创建园林县城活动家喻户晓,提高全民参与县城绿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搞好主题月活动,开展创建绿色街道、绿色广场、绿色小区、绿色庭院、园林楼院等活动,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主动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动手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按照财政出一点、部门单位承担一点、银行贷款筹措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同时,认真执行县城绿化补偿费标准,对按规定收取的易地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绿化补偿费、义务植树绿化费及毁坏绿化赔偿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县城绿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化机制,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县城园林绿化建设。
(四)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有关乡镇、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配合、团结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创建园林县城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创建园林县城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绿化审核和验收工作;组织“园林单位(小区)”的评选审定验收工作;负责园林县城创建申报、验收工作。
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牵头做好创建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完善县城绿化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做好义务植树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评选活动。
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工作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国土资源局按照创建活动要求,配合做好征地工作,为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提供足量的土地。配合做好绿线管理、绿化建设审批、验收工作,保证留足绿化建设用地、古树名木保护用地。
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城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县城大气、地表水环境监测管理,重点抓好大气污染治理和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等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县城污水处理、燃气、供热、照明、供水、道路、路灯、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建筑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推广工作;负责做好县城市容市貌整治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公园、广场、小游园、居住小区的绿化、美化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城公交站台区域绿化建设以及城乡结合部道路的绿化管理工作。
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城水务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县城水资源利用规划,合理、科学地配置水资源,确保县城绿化用水;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河、湖、渠等水体沿岸的绿化工作。
农牧局配合做好县城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同时抓好国际枸杞交易中心的造林绿化工作。
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协助制定并落实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宣传计划;开办公益性的园林绿化科普知识宣传栏目;制定文物古迹及其环境保护制度、办法,做好文物、历史古迹规划、保护、开发工作;收集整理县城原有自然风貌保护情况的文件资料;做好园林县城创建的专题宣传报道工作。
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县城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县城各单位开展创建区级“卫生达标单位”和区级“卫生达标社区”活动;负责做好县城绿地、水体的除害防病工作。
公安局负责整治县城交通秩序,制止机动车乱停乱放,保持交通标牌、标志完整、清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以两个植树造林基地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形式,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的覆盖面和尽责率,确保义务植树的实际成效,实现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
根据攸州公园和灵龟峰公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及目前开发建设进度,通过综合考虑,将攸州公园“狮峰亭”景点,灵龟峰公园“灵峰观涛”、“枫林”景点为中心的地域确立为植树造林基地的选址范围,总面积 亩。
攸州公园中的狮峰亭景点目前还未征收土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土地所有权归当地集体所有,林木管理权归攸州公园管理处所有进行管理。所在地不得随意占用和破坏植树造林基地,待国家统一征收后,给予当地一定金额的土地补偿。灵龟峰公园中的灵峰观涛和枫林两处景点土地已征收,植树造林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和林木管理权归灵龟峰公园管理处所有。
苗木选择将实行分区群植,充分体现树景的群体美。其中攸州公园“狮峰亭”基地将种植水杉、香樟、杜英、桃花,四种苗木搭配兼具常青与落叶、阔叶与针叶、观花与观枝等各种不同的景观元素。灵龟峰公园“灵峰观涛”基地将种植香樟、桂花、梅花,三种苗木搭配烘托出“落叶归根、八月桂花香、隔海观涛”等深厚的人文底蕴。“枫林“基地将分枫香林、青枫林、红枫林三个种植区,三种不同的枫树各具特色,不仅让人感受到大自然的丰富多彩,而且置身一片枫林之中,自会呤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佳句。
(一)xxxx年3月前,完成灵龟峰公园“灵峰观涛”景点基地20亩、1000株大叶香樟、杜英树种植任务。XX年年3月前,要把灵龟峰公园“枫林”景点的预制场撤消并起挖砼层,种植枫树。2010年3月前,要把灵龟峰公园植树造林基地基本建设好。
(二)xxxx年3月前,清理好攸州公园基地2亩土地,主要种植大叶香樟和杜英树。XX年年3月前,清理好攸州公园基地3亩土地,主要种植香樟、杜英、水杉树。2010年3月前,清理好攸州公园3亩土地,主要种植水杉和桃花树。2010年3月前,攸州公园要建好林间游道,清理好面积为3亩的土地,主要种植香樟、杜英、水杉和桃花树。2010年3月前,要把攸州公园植树造林基地基本建设好。
(一)组织实施单位:县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办公室牵头,由县城镇绿化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县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
(三)宣传发动: 3月10日之前,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并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
(四)养护管理:由义务植树相关责任部门委托攸州公园管理处和灵龟峰公园管理处进行管理和养护,确保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3、参加单位及人员: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人武部领导;县直机关、企业单位负责人;学校、共青团、妇联及广大市民参加。
4、资金来源:此项活动资金预计需要 万元,主要来源于城市绿化费、全民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和财政贴补。
(1)县直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履行植树义务,对因特殊情况经批准不能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在xxxx年3月5日前提出申请,由县城镇绿化管理办公室征收以资代劳费。
(2)苗木选购由县城镇绿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植树工具由各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摘要:针对城镇园林绿化所需的优质土壤日益匮乏的现象,提出生态改良、循环利用城镇代谢物、合理使用优质土壤、倡导场所个性化设计、合理调配等措施,以期实现高水准的园林绿化产业,创造优美的人居生态环境。
植物生长不良的现象在城镇比比皆是,这其中有植物本身、养护管理和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更有土壤的原因[1]。植物健康茂盛的景观秘诀是良好的土壤质量,通过了解土壤不同类型的肥沃程度,是建设可持续景观的重要开端。在城镇园林绿化的实施过程中,苗木的种类、规格、外形、栽植及后期管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对立基之本的土壤却少有要求或敷衍了事,要么土壤质量差,各种建筑与生活垃圾混杂其中;要么贫瘠,缺少植物生长所需养料;或者土壤合格但厚度不足,难以满足植物生长要求[2]。植物对土壤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深度和理化性能两方面,尽管不同植物对土壤的要求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透气透水良好、深厚肥沃的中性土壤适合多数植物的生长。不合格的土壤抑制了植物长势,增加了植物病虫害的感染率,降低了植物成活率与观赏价值,提高了后期的养护难度和成本,浪费了宝贵的植物资源和城镇建设中有限的资金,由此影响了植物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进而影响了城镇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在这种先天不足的情况下,以现有管理制度与管理条件,无法通过后期施肥来改良土壤。占用无数耕田(具备良好土壤)的城镇,也面临“无土”可用的问题。
城镇在发展,园林绿化的标准也要提高,要保证植物生长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性,前提之一是提供合适的土壤并为其合理使用创造条件与环境,由此探讨城镇园林绿化用土问题很有必要,尤其在适合植物生长表层土壤较薄的地区更具有现实意义。现从城镇建设的整体性出发,结合园林绿化行业的自身特点,提出以规划设计为源头、调配与改良为核心、辅助相关机制的系统解决方法。
对于高速发展的城镇建设来说,调配新建设用地的优质土,是远不能满足需要的,而从农田取土的后果更严重,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只会使破坏转移化、扩大化。解决城镇用土危机的根本出路在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改良不合格土壤,并根据城镇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适量储备。城镇储备和改良土壤需要一个较大的场所,可利用城镇垃圾处理厂或城镇废弃地等,一方面节约了土地资源,同时也可结合园林绿化改变现状场地的脏乱差的面貌。
对于一些城镇代谢物,如能经过一定措施处理,不但能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的透气透水性,调节保湿性与酸碱性,固定其中危害人类健康的重金属,还能一定程度上实现城镇区域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循环和物质再利用,体现城镇发展的可持续性,这也是废物处理的一个既经济又环保的途径[3]。一是植物垃圾。每年城镇中都会有大量的枯枝落叶等植物垃圾,燃烧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最好的办法是让它进入生物循环链,经粉碎机集中粉碎后,可作生态型铺装材料使用,环保节能,也可沤制成有机肥料,掺入土中改良土壤。二是淤泥。城镇湖面清淤的淤泥和污水厂沉淀淤泥,富含有机质,但直接使用对植物容易造成伤害,可行的办法是经处理后改良作绿化用土。三是粪便。无害化处理后可用于改良土壤。四是污水。结合污水的生态化处理,改良贫瘠土壤,使其恢复成具有生产力的土地。五是生活垃圾。可将其转化为有机肥改良土壤。
更换土壤过深,对植物生长当然无害,但不是经济的做法。优质土壤是有限的,不同植物对土壤的要求不一样,乔木、灌木和地被对土壤的深度要求也不一样,要区别对待,有效合理地使用有限资源,以达到优化的目的。制订有关绿地种植土壤的强制性规定,健全行业主管部门机制机构,充实监理公司园林人才,形成与建筑行业类似的审批、监督、验收程序,不仅关注苗木规格质量和栽植规范,也应该强调土壤的要求,并保证措施的落实。另外,由于优质土壤的调配牵涉到建设、园林、交警、镇容、环保等多部门,因此要区别于一般的渣土,在手续上和经济上应给予实质性的帮助。
现状场地中丰富的地形地貌是地域的特征,如把环境中这些因子纳入设计视野中,尽量避免对环境大动干戈,会使设计本身具有更多魅力和特色,也为设计人员的个性展示创造了条件。因地制宜的设计原则不但使地理文脉得到延续[4],创造了丰富的城镇肌理,也为建设时土壤的合理利用提供了有利的前提条件。合理的规划应是寻求人与生存环境之间的最佳关系。当前社会最显著的特征并非规模发展,而是完全蔑视自然,忽视地形、表土、气流、水文、森林和植被。
目前中国多数城镇建设处于快速扩张阶段,每年征用大量农田,建设过程中,由于没有采取相应合理措施,缺乏整体性考虑,浪费了大量优质土壤。较可行的办法是在场地“三通一平”前,对优质表土进行保存。场地内如有条件且建设需要用土,可就地中转集中存放,待土建完工后回填至绿地内;若场地有限或无需用土,可就近调配至城镇区域内需土地点。城镇的建设是一个不间断的连续过程,理论上多余土壤能在城镇区域内有效地利用而不必运到城外,往返运输不但影响正常的城镇生活工作秩序,也造成了能源浪费和空气污染。对于一时无法消化的,可集中运输至城镇某一指定场所储备起来,作为城镇绿化的调配用土。要实现上述措施,实现土壤的合理利用,必须建立一个信息共享网络,对一个城镇的建设有总体地控制与了解,并能统一协调。
[1] 薛梓民.浅谈园林绿化的施工用土问题[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1):188.
[2] 刘春辉.关于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化用土问题的探讨[J].吉林蔬菜,2009(3):76-77.
目前,我市仅有辛集市、藁城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占县级市总数的40%;仅有栾城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占县城总数的8%;全市尚无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这个数量及比例与我市省会地位及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为此,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找准差距,把握时机,以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促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出品位。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为载体,以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为手段,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各县(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县城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出品位的目标。
目标任务:2010年,鹿泉市、正定县、高邑县3个县(市)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2011年,辛集市和栾城县跨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行列;新乐市、晋州市、赵县3个县(市)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到2015年,5个县级市均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国家园林县城5个以上,建成省级园林县城5个以上,真正形成省政府确定的“省会园林城市环”的新格局。
(一)科学布局,高标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搞好园林绿化的依据。各县(市)要将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作为创建园林城市的首要工作,鹿泉市、正定县、高邑县、新乐市、晋州市、赵县等6个重点推进县(市)要在年底前编制修定完毕,其他县市要在明年底前编制修定完毕,尽快改变绿地建设“无本可依”现象。规划要注重前瞻性,立足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色,切实解决园林绿化用地不足、绿地范围不清等问题,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各类绿地,做到合理布局,均匀分布,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超前性。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全面分析气候、地形、植被、水源等条件和特点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绿化方案,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更好地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建设,完善绿地体系。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合理利用土地进行绿化建设,千方百计增强绿量,扩大绿地面积。“三绿”指标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基本要求。增绿重点应当放在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道路绿地上。按照要求规范每年要新建一批公园绿地,高标准做好道路绿地建设,打造城区优美风景线。加强社会绿化,向单位要绿,向居住区要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灭绿化盲点,积极发展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向空间“增绿”。
(三)严格质量,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增强精品意识,重大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要按照精品工程目标,坚持一流的规划设计、一流的建设队伍、一流的施工质量,力争每一项工程都要建成主题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园林精品工程。各项园林建设要体现节约、环保、生态的要求,挖掘内涵,传承历史文脉,体现文化特色,提高文化品位,展现现代都市的艺术魅力。
(四)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绿化效应。将“绿线”管理列入建设项目“一条龙”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绿色图章”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各类绿地管理保护、检查考核等规章,建立专职执法队伍,将已建成的和规划的各类绿地作为城市“绿线”管制的重点部位,严格监督管理,使各类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市场化养护模式和多元化管理机制,做到建一块地、活一片绿、成一个景。建立专业养护队伍,重点管好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发挥全社会管护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动手和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五)加快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在增加城区绿量的同时,要注重其他设施建设和功能的完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着重抓好交通运输体系、循环体系、环保环卫体系、垃圾处理体系、防灾安全体系等建设。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园林城市各项标准。
(六)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创建效果。把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与提升城区容貌整体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经常开展市容卫生、交通秩序、河道水源等专项整治活动,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目标,即由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向小街道、社区、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延伸,实现绿化美化、专项整治、文明环境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创建园林城市的总体效果。
(一)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园林城市(县城)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同志、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政府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要参照新乐市的做法,在建设局、城管局或公用局的基础上,单独设立二级局,统称园林局,落实机构、编制和职能。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栾城县和辛集市要抓紧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实施方案;鹿泉市和正定县、高邑县要认真对标、抓紧整改、积极做好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资料申报和评审考核准备,力争年内申报成功;新乐市、晋州市和赵县要制定2010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实施方案;其他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实施方案。
1.综合管理和建设管控工作。按照政府职能分工要求,设立独立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并依照法律法规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并逐年增加;-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列支专项资金,对本辖区内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完成情况和绿地系统基础资料进行调查,配合完成《市城乡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划定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和城市紫线,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管理;制定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动态监管;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实施效果明显;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进行保护与管理。确保到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公园管理规范化率达到95%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节约型绿地建设率达到80%以上,生物防治推广率达到50%以上,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到70%以上,水体岸线.绿地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区域自然环境和地方文化特色,实施唐家山、炒米山生态绿化工程,配合建设黄土崖湿地公园;实施森林围城工程,发展大环境绿化;对青年公园、威尼斯水上乐园、动物园等原有绿地进行升级改造,使绿地率达到75%以上;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抓好城区游园绿地建设和改造升级;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植树增绿、破硬造绿、垂直覆绿等措施,对城区中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停车场、围墙栏杆等实施增绿工程;利用万亩玫瑰园、千亩银杏林、彩叶苗木园等基础资源,大力发展以科技、观光为特色的都市农业。确保到年,每年新增园林绿地8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49%,绿地率达到36.2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7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达到0.07以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90%以上,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比率达到2%以上,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河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
3.生态环境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城区内污染严重的化工、水泥、钢铁等工业企业限期搬迁;结合中心城区南部区域专项治理工作,淘汰转移部分能耗高、污染重的低层次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工业三废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控制与治理,做好重点污染企业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安装联网工作;制定有效的噪音监控体系,降低区域环境噪音平均值;完善城市热岛效应监测网络,建立城市热岛效应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政策措施,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推广再生水利用建设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完成区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并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并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确保到年,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不少于300天,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54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不高于2.5℃,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0.9以上,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35%以上,节能建筑比例达到45%以上,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达到10%以上,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不超过25千克/万元,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地表水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区内无Ⅳ类以下水体。
4.市政设施工作。按照“全地域、全时段”的要求,加强城市保洁,消除环卫死角;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理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完善;城市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保障;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均达到规范要求。确保到年,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8%以上,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达到40km/h,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且不低于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以上且不低于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5.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工作。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推行双、多排行道树种植模式;构建绿色便捷交通体系,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并经批准实施,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专用道和公用自行车租用系统;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确保到年,林荫路推广率达到85%以上,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70%以上,住房保障率达到85%以上,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
1.拟定并实施宣传方案,积极做好创建宣传工作,开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益性专栏,公布城市绿线范围、宣传城市绿化、爱绿护绿、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保证市民知悉率达标,到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局、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根据创建目标,将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列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纳入规范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3.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列支-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切实保证创建工作资金需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区园林部门成立专门的绿地系统调查小组,对全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指标完成情况和绿地系统基础资料进行调查,配合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完成《市城乡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5.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6.完善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设立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机构,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病虫害防治、植物引种驯化、乡土树种应用方面的研究工作,-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林业局)
7.划定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实施城市蓝线管理。(责任单位:市规划一处、区水务局)
8.利用现有的“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增加、扩充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完善全区城市管理数据资源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及各个专业应用的数据库,构建和提升统一的信息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包括城市绿化在内的城市管理信息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快速反应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城管监督中心、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市政管理处)
1.至年每年新增绿地80公顷,确保到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49%,绿地率达到36.2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5平方米。(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对青年公园、威尼斯乐园、动物园、区政务中心广场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公园广场的综合功能;加强精品公园建设,融入独具特色的文化因素,提升园林文化内涵和品味,使公园的绿地率达到75%以上;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结合老城区改造,通过拆旧建绿建设一批大小合宜、布局合理、便民实用的街头游园,并对原有档次低的游园逐步进行改造升级;积极开展城市绿荫行动,采取破硬造绿、垂直绿化、嵌草铺装等措施,对城区的道路、公园、庭院小区、硬化广场和停车场实施增绿工程;对原有道路两侧绿化带进行改造提升,城区间主干道、城区内主要道路要实现行道树全覆盖,全力实施双多排行道树种植模式,突出“林荫大道”特色。到年,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到7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达到0.07以上,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
3.大力推进风景林地建设和以荒山绿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恢复工程,实施唐家山、炒米山生态绿化工程,中心城区大外环绿化工程,配合建设黄土崖湿地公园;实施森林围城工程,三年内对符合农业结构调整条件的土地进行调整,大规模栽植树木,完成7万亩绿化任务,构建“城郊森林化”的大环境绿化格局;利用万亩玫瑰园、千亩银杏林、彩叶苗木园等基础资源,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和花卉苗木业,在增加绿量的同时,实现城郊绿地与城区绿地的有面融合。到年,确保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90%以上,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的比率达到2%以上,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配合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绿地建设,加大对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绿化达标考核力度,对于建筑密度大的居住区,鼓励通过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的方式,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量,确保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园林局、区房管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市规划一处)。完善绿色图章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确保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5.深入实施清水润城工。